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生组织建设,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于全体学生,发挥好学校党政工作与学生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,经校团委研究,报主管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校直属团总支、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4月10日—5月10日
二、选拔对象: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本科学生。
2019级、2020级研究生。
三、岗位设置
(一)直属团总支
团总支副书记1名;
下设组织部、宣传部;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、干事5名。
(二)校学生会
主席团4名(设执行主席1名,主席团成员轮流当值);
下设综合事务部、志愿者工作部、素质拓展部、自律督导部、社团服务部、网络服务部;每个部门设部长1名、副部长1-2名,干事3-4名。
四、学生干部选拨任用条件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、爱国情感,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品行端正、作风务实、乐于奉献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,坚决执行学校党政的决议和学校团委、学生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,模范履行学生的各项义务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情况。
(二)学生干部要政治合格,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语和能力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。
(三)作风过硬、热情主动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感召力,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,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。
(四)学生干部应当是学有余力、学业优良的学生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。
(五)学生会执行主席应为中共党员(预备党员)。
(六)学生干部应符合《团章》规定的相关要求。
(七)对在抗击疫情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,在竞选中优先考虑。
五、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原则
(一)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(二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三)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。
(四)在同学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,责任心强,有担当。
六、选拔程序
(一)报名方式: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,参选者需要团支部同意、团总支推荐,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主要学生干部参加主席团选拔,至少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参加其他学生干部岗位选拔,推荐普通同学参选名额不限,报名的学生要认真填写《牡丹江师范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》。
(二)资格审查: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严格审查,不要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选拨。
(三)材料上交时间:请各学院于4月20日17:00之前将盖章的学生报名表交至外语楼403室。
(四)竞选:笔试、面试
笔试:青年大学习平台内容、团章、公文写作、《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等相关内容。
面试:分部门、分时间进行竞选演讲,时间为3-5分钟,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、对工作整体思路、如何更好地为全校学生服务等。
学生满意度测评:对学生会主席团参选者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征求意见:对学生会主席团参选者面向师生进行征求意见。
(五)竞选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
(六)民主评议:由评审小组根据竞职演讲及综合素质评议,对学生干部进行综合打分。
(七)提名拟任人选:依据笔试、面试、测评等打分情况提名学生会主席团,拟任其他岗位学生干部。
(八)公示:对提名人选及拟任学生干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(九)召开学代会:大会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。
(十)录用: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新一届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。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,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、推荐优秀的学生参选,确保本次公开选拔学生干部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参选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,凡提交虚假信息者,将取消其参选资格。各学院团总支要严格把关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,并严格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。
附件1: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竞选报名表
附件2: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
附件3: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工作职责
共青团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
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
2021年4月9日